抚顺市法学会是中共抚顺市委领导、市委政法委代管的全市法学界、法律界群众团体、人民团体和学术团体,是市委和市政府联系全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全市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
抚顺市法学会的主要职责:一是制定法学研究的规划和计划,指导法学各学科和各专门研究会开展多学科、多层次的法学研究活动,为全市的民主法制建设提供理论支持。二是参与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拟定、论证工作,提出对策和建议。三是参与法制宣传和法学教育,参与培养法学、法律人才;宣传、推广法学创新研究成果,编辑出版法学学术研究成果及有关刊物。四是发挥人才、智利优势,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律信息、法律咨询、法律培训服务。五是负责对会员的管理与联系,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法学届、法律界的意见。
2005年,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抚顺市法学会进行了管理体制上的调整,由原来隶属于市司法局更改为由市委领导、市委政法委代管,列市直群团机关序列管理。2005年以来,抚顺市法学会在市直政法部门、各县区委政法委和市有关单位中发展了34个团体会员、2819名个人会员,成立了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婚姻法学研究会、民法学研究会、刑法学研究会、治安法学研究会和律师法学研究会等6个学科研究会。2013年12月11日,抚顺市法学会成功召开了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组织领导机构:现有会长1人,兼职副会长12人,秘书长1人,常务理事48人,理事93人。现任会长由中共抚顺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姜群大同志兼任,秘书长是陈玉兰同志。
近年来,抚顺市法学会在中共抚顺市委、市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在辽宁省法学会的亲切关怀和指导下,组织引领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法学会工作,牢记职责使命,自觉服务大局,不断改革创新,体现责任担当,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法学学术研究和法治宣传等各项工作,为法治抚顺建设做出了应有贡献,得到了省法学会的肯定和表彰。抚顺市法学会连续被评为全市优秀社会科学学术团体,多次被省法学会评为全省法学会系统先进单位和“东北法治论坛”、“辽宁法治论坛”优秀组织单位。清原县法学会、新抚区法学会先后被评为全省先进县区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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