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暨
“新时代法学教育、法理研究和法治实践”学术论坛成功举办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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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4日,由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主办,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承办的辽宁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暨“新时代法学教育、法理研究和法治实践”学术论坛在辽宁师范大学黄河路校区隆重举行,来自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司法实务部门和法律服务机构专家学者等60余人参加会议。

  开幕式由大连民族大学文法学院单晓华教授主持,辽宁师范大学纪委书记于长河同志,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陈光教授分别致辞。省法学会副会长、辽宁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会长、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丁慧教授代表研究会做了工作报告。

  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中国地方治理与法治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葛洪义教授,应邀作了题为“法治建设与社会建设”主旨报告。葛洪义教授认为,“社会”是历史唯物主义法律观形成的基础性概念。在法治现代化语境之下,社会建设既是法治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又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改革开放与法治建设历史过程,在一定意义上,就是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重构。“国家是人的共同体,所有国家都经历了一个以血缘为基础的共同体向以分工为基础的共同体的转变。”葛洪义教授依据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于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观点,详尽地阐述了以血缘为基础的共同体和以分工为基础的共同体之间的区别和联系。他强调,现代国家的标志,必须是人民当家作主。中国社会已进入到了以交换和分工为基础的共同体建构时代,在这个多元利益主体并存的时代,现代化国家的建构,亦取决于法治建设。

  会议设两个分论坛,分论坛分别由大连民族大学文法学院刘灵芝教授和沈阳工业大学文法学院周绍强教授主持。沈阳工业大学文法学院周绍强教授、国浩(大连)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旭涛律师、辽宁大学法学院陈多旺副教授、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光教授、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姜永伟副教授、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马斌博士、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武胜男博士分别进行了主旨发言。辽宁警察学院教务处处长马泽红教授和大连海洋大学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朱晖教授针对发言进行了与谈和评议。

  本次会议专门设置了硕博论坛,来自大连理工大学、大连海事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和渤海大学的研究生就会议主题进行了汇报发言。大连大学法学院邱晖教授、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郝晓宇博士对学生的论文进行充分肯定,并提出建议与意见。此次论坛收到学术论文50余篇,经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共评选出一等奖6篇、二等奖10篇、三等奖15篇、优秀奖21篇。闭幕式由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秘书长、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梁剑兵教授主持,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于沛霖教授对本次会议做学术总结。

  近年来,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依托所在法学院始终重视人才培养和法学研究工作,此次会议是全省法学界和法律实务界深度合作、融通理论与实务的学术盛会。研究会将坚定信心、勇担使命、接续奋斗,奋力开辟法治理论研究新赛道,为辽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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